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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开展育婴师(月嫂)就业培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4-09-23 16:53 来源: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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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县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结合城乡劳动者培训需求,拟定于10月下旬组织开展育婴师(月嫂)就业技能培训班,聘请县妇幼保健院专业医护人员授课,学员免费参训,欢迎有培训意愿的城乡劳动者报名参加,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对象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前。

2.报名对象:女性,16-54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初中以上学历,热爱母婴护理工作,且处于失业状态的以下“九类”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具体对象为: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三)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四)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五)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六)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七)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八)戒毒康复人员;(九)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

二、培训内容

通过理论加实操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培训:

1.育婴师职业课题(岗位认识及职业道德);

2.婴幼儿生活护理:主辅食制作、饮水指导、二便护理、睡眠护理、婴幼儿沐浴,抚触,被动操、婴幼儿健康管理;

3.婴幼儿早期教育:动作技能训练、语言表达能力训练、社会行为训练、婴儿感官训练、认知能力训练、语言能力开发、生活技能训练、安全意识培养。

三、培训时间、课时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24年10月下旬

2.培训课时:120课时(16天)

3.培训地点:竹山县妇幼保健院(有住宿需求的学员可免费提供住宿;有职工食堂,餐费自理;经培训合格符合条件的农村学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

四、培训合格人员就业待遇

1.完成培训,需要办理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学员,可报名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试,经考试合格,颁发“母婴护理”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考试费用200元/人(费用自理)。

2.竹山县妇幼保健院从考试合格中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学员择优录取,在母婴照护中心从事母婴照护工作,月工资3000元--8000元不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五、报名地址及电话

竹山县劳动就业训练中心607室(城关镇纵横大道5号西区),联系电话:4231470。

 

竹山县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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