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堰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竹山县信访件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共7天。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竹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4225272
附件:竹山县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的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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