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妇联: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下,2024年全国妇联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现就开展2024年度救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以前年度已救助过的妇女不再救助。以前年度已申报但未得到救助且符合本次救助条件的可以再次申报。符合救助条件的不能保证全救助(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比例100%、农村低保对象救助比例50%、易返贫致贫人口救助比例50%、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救助比例10%)。
二、申报流程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附件1)和患病妇女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申报材料由乡镇妇联初审合格后统一上报至县妇联,县妇联不再接收申请人自行送来的申报材料。
3.请各乡镇妇联于4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步)上报至县妇联,过期视为弃权。
三、申报需要的纸质版资料。
1.申请表(附件1)
2.手写申请,并由所居住的村(社区)和乡镇盖章(手写申请里要明确注明之前没享受过“两癌”相关救助,家庭贫困原因,请乡镇一定要严把关,证明内容属实再盖章)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4.户口本复印件(本人页)
5.贫困证明。低保证复印件或五保证复印件或乡镇振兴办数据库系统打印并盖章的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证明(既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又是低保户的患者,需出具建档立卡手册复印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6.医院病历复印件(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诊断机构出具有明确标注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癌浸润性的诊断结果)及住院结算清单。
四、申报流程如图:
乡镇妇联统一报送到县妇联审核→市妇联审核→省妇联审核→全国妇联审核。
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交证明材料。
乡镇妇联负责收集、审核、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县妇联(纸质版、电子版均需上报)。
县级妇联协调相关部门核实申请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认真填报“两癌”救助申报汇总表,上报市级妇联。
市级妇联审核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有关情况,将本地区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上报至省级项目执行办公室。
省级项目执行办公室汇总、复核申报人员信息,将救助申报人数统计表上报至全国项目实施办公室。
纸版报送至县妇联,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2637523641@qq.com
联系人:竹山县妇联办公室 贾梅
联系电话:0719-4225233
联系地址:竹山县北大街友谊车行正对面县妇联5楼办公室
附件:1.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
救助个人申报表
2.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
救助申报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