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有效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推动建设节约型社会,今年以来,竹山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强化餐饮浪费监管执法,切实提高餐饮服务经营者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积极营造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发挥执法典型的警示作用,现公布一批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案例一:竹山县双台乡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5年4月23日,竹山县市场监管局双台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某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餐饮店餐桌上剩菜剩饭较多,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构成餐饮服务经营者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违法行为。竹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竹山县官渡镇某农家乐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5年4月21日,竹山县市场监管局官渡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某农家乐餐厅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餐饮包间内有一桌宴席剩菜剩饭明显较多,当事人未尽到主动提醒消费者防止餐饮浪费的义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构成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竹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