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六巡察组于2024年8月11日至2024年9月5日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4年11月26日县民政局收到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有差距问题
问题1、“理论学习不深入,结合实际不够”的整改情况
组织4次党组中心组学习、2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清廉文化学习、春季党员轮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集中学习党规党纪,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交流研讨1次,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性。
问题2、“落实县委重点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新项目入库2个;已完成特困供养及失能半失能老人服务中心项目监理、跟审等手续,项目于2024年11月23日正式开工建设;已印发《关于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2025年4月1日已启动县域火化工作。
问题3、“行业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组织“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一老一小”食品药品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消防设施设备、防火巡查、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26条全部督促整改到位。自2024年11月起,组织开展困难群众常态化全覆盖走访行动,查看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问题4、“殡葬改革工作存在短板”的整改情况
印发了《关于制定竹山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殡葬基本服务费用进一步调整,同步免除土葬区乡镇公益性公墓墓位费。完成坟墓治理1776座。完成村级公墓建设30个,在建1个(宝丰上坝规范性公墓)。
问题5、“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不够及时有效”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县民政局关于推广使用社会救助行政文书的通知》,规范了社会救助申办程序。二是督促宝丰镇垭子街、溢水镇燕子山村、官渡镇百里河村规范开展了公开公示。三是制定《竹山县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办法(试行)》,明确了公开公示标准。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6、“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整改情况
通过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等重大节假日来临之际提前开展清廉教育、节前廉政谈话、谈心谈话等方式,确保干部职工风清气正过廉节。进一步规范述职述廉工作,由局党组书记亲自把关局党组其他成员的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
问题7、“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
严格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党组会讨论程序,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7次党组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遵守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问题8、“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已将相关款项纳入财政国库专户,并做到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管理,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问题9、“对民政资金监管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各乡镇福利院2022—2023年账目进行财务审计,对审计问题进行逐条分析,督促整改。同时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规范使用资金,加强票据合理合规性审核,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情况发生。
问题1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对县社会救助管理局和县社会福利院党支部党员进行优化;规范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月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对无法参会的党员,通过点对点发放学习资料的形式,督促党员参加学习。
(三)落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问题11、“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切实履行殡葬执法责任,不定期开展殡葬改革执法监督检查,坚决纠治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规范全县殡葬秩序。印发《县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对象中死亡人员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竹山县民政特殊救助对象卡(折)代管备案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加强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对高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补贴落实情况等进行动态管理。
问题12、“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整改情况
火葬场、骨灰堂建设项目已竣工,2025年4月1日启动县域火化工作。印发《关于制定竹山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并组织各乡镇殡仪服务机构参加业务培训,同步不定期开展检查,严防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再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民政局党组将坚决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对已经整改完成的工作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全县民政工作紧密融合,把深化整改成果与破解改革发展难题紧密融合,用扎实有效的举措破解难题,以巡察整改的成效助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9-4225439
中共竹山县民政局党组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