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全力打造以创新驱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全省样板,争创湖北省创新型县。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推行科技项目“揭榜挂帅”机制的部署要求,为破解制约我县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经广泛征集、遴选审核,报县政府同意,决定正式发布《2025年度竹山县揭榜制科技项目技术需求榜单》(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揭榜条件
揭榜方主要为省内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研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法人单位(发榜方技术需求企业及其母(子)公司不得作为揭榜方,可以作为合作单位承接转化项目成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三年之内无违背科研诚信行为记录及科研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社会失信行为记录;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团队力量等,有能力完成发榜方提出的任务需求;能提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或重大技术的可行性方案,且能够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承诺项目取得的科技成果在发榜方进行转移转化;单个榜单的个性化要求,详见各榜单信息(见附件1)。
二、揭榜流程及要求
(一)工作流程
1.材料填报。揭榜方围绕榜单内容下载并填写《2025年度竹山县揭榜制科技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组织编制项目揭榜方案,并按时向县科技和经信局上报揭榜申报书。
2.揭榜论证。县科技和经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的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并根据专家论证结果,按照1个榜单不超过3家揭榜单位的推荐原则,向需求方征询意见。
3.对接磋商。需求方与被推荐的揭榜单位进行接洽,并就技术需求、任务目标、项目实施、经费拨付、成果权属、收益分配等细节进行磋商。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由需求方向县科技和经信局提交同意支持项目立项的意向书。发榜方如遇到多家揭榜方申请,发榜方自主确定最终的揭榜方。如未达成一致,则该榜单宣布废止。
4.签约立项。拟立项项目经县科技和经信局审议、公示后,由县科技和经信局组织揭榜方、技术需求方进行签约立项,三方共同签订项目任务书。项目立项后,需求方、揭榜方分别按项目任务书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县科技和经信局将成功签约的企业作为优质企业向金融机构进行推介。
5.资金拨付。揭榜方所需经费由需求方负责拨付,并根据合同内容进行首期拨款,实施期满未完成约定资金拨付的项目不予验收。揭榜方与发榜方的对接在线下完成。
三、有关要求
1.揭榜方、需求方要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行为发生。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行为人的相关责任。
2.揭榜申报书中的揭榜方案应在榜单要求的预期目标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并提出具体、明确的考核指标及考核方式,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少于榜单要求的研究内容。
3.揭榜方对揭榜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出具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的单位诚信承诺书和项目负责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联合揭榜的需提供合作协议作为附件资料一并上报县科技和经信局。
4.揭榜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涉密内容。如涉密的,要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5.发榜方应于2025年7月5日前将技术合同、首期拨款凭证、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书(封面盖章)以及相关附件材料(须手写签字或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30945613 @qq.com),报送至县科技和经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霞 徐 娇
联系电话:13597896756 18942181949 4226649
附件:
竹山县揭榜制科技计划项目技术需求榜单(附件1).docx
揭榜制科技项目申报书(附件2)(1).docx
揭榜制科技项目承诺书(附件3)(1).docx
竹山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5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