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初中、高中阶段学校:
根据十堰市教育局《2025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十教发〔2025〕3号)、《关于2025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资格分数线的通知》(十教函〔2025〕17号)、《竹山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竹山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经竹山县教育局研究同意,2025 年高中阶段学校在竹山县各批次招生录取资格分数线划定如下:
一、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 中学)招生录取资格分数线
(一)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资格分数线736.5分。
(二)国际班计划招生录取资格分数线:十堰市一中、郧阳 中学、东风高级中学国际班计划录取资格分数线715.5分。
二、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学校招生录取资格分数线
1.竹山一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资格分数线703.3分。
2.竹山一中分配生计划招生录取资格分数线675.3分。
3.竹山二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资格分数线625.7分。
4.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综合高中录取资格分数线620分。
5.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分数线400分。
三、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资格分数线
1.第一批次学校录取资格分数线320分。
2.第二批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3+2”分段)录取资格线350分。
3.第三批次录取资格分数线150分。
四 、其他
1. 以上划定的分数线均为高中阶段学校在竹山县各批次招 生录取资格分数线。
2. 录取时招生系统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分数 进行投档,各学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实际录取分数 线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及学生志愿情况投档后形成。
3.根据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学校和市内民办学校录取结果,县教育局将及时公布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缺额,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征集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录满为止。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录取责任自负。
竹山县教育局
2025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