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竹山县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的要求,考生综合成绩已公布,现将体检、考察人员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2025年7月15日上午8:00至体检结束,地点临时指定。
2.体检对象于2025年7月15日上午7:30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到县教育局院内集合,统一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作放弃,缺额人员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3.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现金400元左右,黑色中性笔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件(身份证件遗失者应在体检前及时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补办)进入体检区域。
4.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
5.体检项目及其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6.在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体检考生须配合检查,无故不予配合的视为主动放弃。县教育局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提出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另行安排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三、考察
1.考察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其在校、待业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考察对象须在考察前将个人档案及政审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人事股。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出现自动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核实考察对象的年龄、学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与档案的记载和考察的实际是否一致、真实、准确等,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通过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要讲诚信和职业道德,不能临时放弃,否则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附件:竹山县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pdf
竹山县教育局
2025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