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近日,湖北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才聚荆楚共建支点”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就业创业若干措施》,推出岗位扩容增量、创新创业赋能等五大行动18项创新举措,以真金白银和制度突破构建青年友好型就业生态。其中,“应届生”认定放宽,为高校毕业生先求职再择业扫清了障碍。
文件明确,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招录招聘岗位,应当向毕业当年度和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放开,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签订就业协议或者劳动合同作限制。
根据文件规定,“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非公单位就业或灵活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不会影响其报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招录招聘岗位。而且,与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也不影响其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相关就业政策。(李新 吕刚瑜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