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人员: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加快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应享尽享”,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为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应届高校毕业生,下同),补贴条件为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贴标准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补贴方式和要求
1.对补贴享受期内且灵活就业登记状态有效的人员,2025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主要采取“直补快办”方式审核发放。
2.对本年度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含重新认定)以及初次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就近到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人社服务窗口办理补贴申领手续。
3.按照“先缴后补”规定,符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应于11月15日前缴清本年度社会保险费,未按时缴费视为自愿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就业局就业援助股联系咨询,联系电话:0719-4225218。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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