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若干名,岗位为战斗员,主要从事一线执勤、灭火救援等工作。
聘用人员工作地点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地点为竹山县纵横大道消防救援站、宝丰镇凤凰大道消防救援站、鱼岭工业园消防救援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2、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灾工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退役军人享受优先招聘、重点培养、累计工龄等优待政策,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
3、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4、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5、政府专职消防员仅招收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至30周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5日开始,招满即止。
2、报名:应聘人员通过邮箱进行报名,包含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本人近期红底2寸免冠照片2张;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本人及直系家属、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征信报告;体检报告(附件一);政审表(附件二),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
邮箱主题命名为:姓名+电话
QQ邮箱:2476244438@qq.com
3、请报道时务必按照要求准备齐全资料。
(二)初试:
招录方式按照体能测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程序进行。测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体能测试占40%、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30%。
(三)政审:
由于消防工作的特殊性,请招聘人员单独前往公安机关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集中培训:
初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由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2个月的集中培训,并进行考核。
(五)签订合同:
培训考核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执行24小时驻勤制,采用轮休制,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具体方案由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另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带薪年休假;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人(含五险),正式签订合同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为3200元以上/月,并根据工作年限逐年递增;以上工资除试用期外均为缴纳五险及住房公积金后到手工资。
(三)工会福利。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政治待遇
(一)设置班长、站长助理等管理岗位。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等级管理,部队退役人员入职培训考核后,根据服役年限评定相应等级。
(三)工作满两年,可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并且工作经历可以计算相应年限。
五、其他福利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一次健康体检。
(二)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免费发放服装、被装。
(三)工作期间,按照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规定,其本人和直系亲属享受看病就医相关优待政策。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咨询电话:17683948533(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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