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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关于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拟上报成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05 21:42 来源: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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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及《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的函》鄂林保函〔2025〕115号)要求,我县在2024年10月经国家部委审核并公示的整合优化后的成果基础上,对我县自然保护地进行了进一步整合优化,现将拟上报成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根据《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面积较小、不符合区域生态功能定位、保护价值不高的自然公园进行撤销”,拟将湖北白玉垭森林公园、湖北大百川森林公园两个自然保护地进行撤销。

二、进一步整合优化后,竹山县自然保护地总数量由5处变为3处,(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北九女峰国家级森林公园、竹山圣水湖国家级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由67938.04公顷变为58675.93公顷。

三、“天窗”处理情况

因“永农天窗回填”的原因,我县回填236个永农天窗,总面积179.60公顷。其中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窗回填196个,面积158.75公顷;湖北九女峰国家级森林公园天窗回填39个,面积20.42公顷;竹山圣水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天窗回填1个,面积0.43公顷。

四、功能区调整情况

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核心保护区调整为一般控制区共涉及34个图斑,面积为81.77公顷;一般控制区调整至核心保护区共涉及18个图斑,面积为87.35公顷。

五、边界优化情况

涉及碎小图斑和边界优化,优化面积2.70公顷。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竹山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期:自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0日,共5天。

联系人:田友余

联系电话:13886841866

邮箱:2971018651@qq.com

地址:竹山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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