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群可以申请门诊慢特病?
答:申请人应是竹山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正常参保缴费人员。
二、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是什么?

三、申报门诊慢特病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1.《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如网上申报,填写信息后,系统可自动生成)。
2.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复印件)。
3.提供近3年内由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历资料,包括:病案首页、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及与申请病种相关的理化检查检验报告等,并加盖经治医院病情证明章。
四、门诊慢特病申报渠道有哪些?
答:1.线下申请。参保对象工作日将相关资料提交至竹山县人民医院、竹山县妇幼保健院、竹山县中医医院、竹山县精神卫生中心慢病评审受理窗口或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乡镇政务大厅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2.线上申请。参保对象自行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提交门诊慢特病申请材料。
①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网办步骤: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点击“我要办”→进入“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办理方式”(选择为自己办理或者为他人办理)→为他人办理需输入身份证号码→完善其它信息→选择病种→拍照上传资料(申请表、身份证或医保卡、病案首页、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点击提交→点击订阅。
②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网办进度查询步骤:进入“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点击“我要查”→“门慢认定办理进度查询”→选择“审核状态”→查看申报结果(需使用患者本人手机查询结果)。
五、门诊慢特病是怎样结算报销的?
答:省内:参保对象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门诊慢特病申报审核通过后,在省内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诊疗均可直接结算报销。
跨省:目前仅10个病种(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门诊慢特病费用可跨省直接结算;但参保对象必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就医地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诊疗可以直接结算报销。
六、门诊慢特病病种复审规定是什么?
答: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病种有复审期限的,应在规定复审期结束前6个月内申请复审,复审流程与申请流程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审申请的,复审期限截止后不再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复审结果确定后,按照复审结果执行。
七、医保关系转移或职工、居民参保身份转换后的门诊慢特病待遇是怎样的?
答:省内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含职工、居民身份转换转移接续的)至本市的,其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享受资格随参保关系一同转移,市外转移需在原参保地打印慢病登记表并盖章,按转移后的参保身份接续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年度内不得重复享受同一病种待遇。
八、申报门诊慢特病多长时间可以通过?
答: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享受待遇自评审通过之日开始。
以上政策由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如上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719-4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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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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