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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小区物业服务管理
来源:竹山新闻报 编辑:李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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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3月10日,我县召开宣传贯彻《十堰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培训会。副县长朱彦霖参加会议。

  《十堰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市规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重要地方性法规。

  会议要求,要通过《条例》实施,着力破解物业治理中领导力量薄弱问题,推动党组织、党员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中发挥积极作用;要立即行动,利用多种媒介广泛宣传《条例》内容,营造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力求在短时间内见到成效,让群众感受到新变化。                     (周永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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