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妇联:
在财政部大力支持下,2026年全国妇联持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现就开展2026年度救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中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且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已获得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得重复申报。本年度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4月24日。
二、申报流程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填写个人申请表(附件1),“申请人签字”“承诺人签字”须由妇女本人签名;本人无法签字的,可由直系亲属代签。并提供身份证、低收入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4日期间开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病案,签订申请救助诚信承诺书。
2.村、乡级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及申报材料,逐一审核个人申报表,确保内容填写准确规范、签字盖章完整有效、各项材料齐全完备、病种病情符合救助条件,审核合格后上报至县级妇联。同时上报患病妇女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
3.请各乡镇妇联于4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步)上报至县妇联,过期视为弃权。
三、申报需要的纸质版资料。
1.个人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3.户口本复印件(本人页)
4.低收入证明。申请人属于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的,需查验本人或家庭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原件,基层留存复印件;属于低保边缘家庭对象的,需提供乡镇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认定文件。
5.医院病历复印件。(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4日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诊断机构出具有明确标注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癌浸润性的诊断结果),病种病情认定以诊断书、病历或住院材料为准。不得放宽救助条件,确保申报对象完全符合救助条件。
四、申报流程如图:
乡镇妇联统一报送到县妇联审核→市妇联审核→省妇联审核→全国妇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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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交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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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妇联负责收集、审核、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县妇联(纸质版、电子版均需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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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妇联协调相关部门核实申请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认真填报“两癌”救助申报汇总表,上报市级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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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妇联审核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有关情况,将本地区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上报至省级项目执行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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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项目执行办公室汇总、复核申报人员信息,将救助申报人数统计表上报至全国项目实施办公室。 |
纸版报送至县妇联,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658077462@qq.com
联系人:竹山县妇联办公室王亚丽
联系电话:0719-4225233
附件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个人申请表.docx
附件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救助对象情况汇总表.docx
竹山县妇女联合会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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