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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司法:“扫黑除恶”在行动
发布时间: 2018-04-18 14:49 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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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竹山县司法局立足法治保障和法律执行职能,积极行动,采取多项措施,在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领域中全面铺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网,为平安竹山、法治竹山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

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召开后,竹山县司法局迅速行动,组织社区矫正管理局和乡镇司法所干警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对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随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联合县检察院,深入各乡镇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通过集中法治教育、义务劳动、撰写思想汇报、个别谈话、警示教育、抄写法律法规笔记、典型案例剖析、写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心得体会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题教育学习活动,把国家相关政策和行动内容宣传到位。重点宣传讲解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精神,介绍着重打击的11种黑恶势力犯罪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宪法法律等内容,同时,告诫社区服刑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爱国爱家的人生价值观,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黑恶势力活动,鼓励社区服刑人员积极举报、揭发黑社会集团和黑社会分子。

排查摸底,重点防控。排查摸底是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在“扫黑除恶”这次专项行动中的基础性工作。各司法所积极配合,对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逐一排查,及时掌握两类人员思想动态。根据排查结果,分类建立台账,实现“底数清、情况明”,全力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一方面,重点排查涉邪教、涉毒、有犯罪前科和其他故意犯罪类型的社区服刑人员,对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罪名及日常表现冲动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另一方面,对刑满释放人员中涉邪、涉毒、“三无”和扬言闹事、缠访、闹访等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倾向的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排查,防止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演变为黑恶势力。司法所充分发挥基层一线群众性优势,在开展针对性排查的基础上,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构建起人人参与的“涉黑涉恶”排查大网。在排查过程中主动与乡镇综治办、派出所、法庭、村委会等部门协调联动,确保排查无死角、摸底无盲区、甄别无异议。截至目前,已对17个乡镇3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和1000余名刑满释放人员开展了入户走访和帮教管理,入户率和帮教率达到98%以上。暂未发现“涉黑涉恶”苗头势力。

强化监管,压实责任。一是教育监管常态化。 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和司法所切实肩负起对两类人员的监管帮教责任,告诫社区服刑人员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按时报告思想和活动近况,严禁不假外出,定位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并随身携带,做到不关机、不欠费、不越界,远离酗酒、赌博、滋事等不良社会现象。二是定位监管动态化。加强对两类人员信息动态化管理,实行人防与技防相结合,运用手机定位功能,准确掌控人员在位情况。县矫正局和司法所每日查看预警平台,每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电话抽查点检,对发现的越界、人机分离、手机无人接听、定位手机关机等异常情况,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惩处,构建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社区矫正安全监管网。三是严格履行请假销假制度。按照县社矫局请假规定,对符合请假条件的,严格审批程序,做好外出期间日常监管,返回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不假外出的,视情节给予处罚。“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共进行警告处罚4人,起到了较好的震慑效果。四是信息报送规范化。县社矫局按照市社矫局、县“扫黑办”的要求,认真开展信息识别梳理和报送工作,重要时期实行司法所日报告制度,重大事项第一时间上报。现已报送专项行动信息数据10余条,做到真实、准确、及时。(程贤珍、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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