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竹山讯 “多亏了工伤保险,我这次受伤的治疗和赔偿问题才能这么快得到解决。”近日,在县医保局拿到工伤保险赔偿的农民工李某高兴地说,“以前干活也受过伤,那时候包工头出个医药费都作难,还是国家的政策好啊。”
据悉,今年年初,省人社厅、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和住建领域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对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应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建设项目工伤保险以项目工程造价的3‰收取工伤保险费,凡是在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一经认定为工伤均可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相应的补偿。
李某所在的上庸变电站峪口线台区改造工程由湖北国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开工前该公司为此项目缴纳了2700余元的工伤保险费。目前李某所花医药费已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核销,待李某劳动能鉴定结论结出来后,工伤保险基金将根据伤残等级依法列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其他工伤待遇。(李承梅 冯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