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东巅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竹山县第十届委员会
委员等职务的决定
(2018年12月19日县政协十届十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贺东巅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竹山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报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备案)。
洪彩平、王 和、潘世一、胡 皓、李 杰、南金鼎、邹 彬、程 臣、沈 杰、罗显东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竹山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协竹山县第十届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关于贺东巅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竹山县第十届委员会
委员等职务的决定
(2018年12月19日县政协十届十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贺东巅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竹山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报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备案)。
洪彩平、王 和、潘世一、胡 皓、李 杰、南金鼎、邹 彬、程 臣、沈 杰、罗显东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竹山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协竹山县第十届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