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梁晓虎报道:竹山县委近日决定,从今年起对符合条件的469名离任村主职干部发放生活补贴,所需35万元经费全额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的增长而逐年增加。
竹山县为享受生活补贴的离任村主职干部建立档案,每年对其增减情况进行核实,实行动态管理。享受生活补贴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从当年起取消生活补贴;对党员民主评议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或被党组织除名的,不能发挥老干部作用,不配合各级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的,取消补贴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