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评论:任重道远志不移
——三论十堰市“外修生态、内修人文”打造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
十堰日报评论员
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抓好当前,着眼长远,始终牢牢把握建设的主动权,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增长、污染持续下降、生态持续改善,使生态文明成为十堰的重要品牌。
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在围绕绿色发展进行科技创新和科技储备,把节能环保、低碳技术、绿色经济作为新一轮产业发展的重点,试图抢占全球经济发展新的制高点与新的话语权。建设生态文明,既是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之所需,还是广大人民群众之所盼,更是在新一轮竞争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的必由之路。
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十堰任重道远。《国家生态功能区规划》对十堰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有定性的要求,而且有定量的要求:到“十二五”末,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8%,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7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2平方米,库区水质达到国家Ⅱ类标准……这意味着,十堰的生态承载能力要大大增强,绿色GDP占比要大大提升。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能不能实现既定的目标,对十堰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我们要矢志不移地推进节能减排。把节能减排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实行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管理创新“三管齐下”,铁腕治污、刚性降耗,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节能减排,严格控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禁止新上高排放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同时,加大力度促进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广泛应用,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的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和工作机制,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在节能减排中的基础性作用。
我们要矢志不移地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清水蓝天”工程,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要加强江河、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切实加强饮用水源管理和保护,突出抓好城市大气污染控制和治理,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多策并举使十堰城乡环境质量显著改善,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水平。
我们要矢志不移地构建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探索破解土地资源硬约束的思路和办法。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大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和改造,努力把市级以上开发区建成生态工业园。同时,要树立“大环保”理念,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在全社会倡导绿色消费模式,使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化为每个公民、每个家庭、每个单位的自觉行动。
占“天时”之机,得“地利”之便,据“人和”之势,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已成满弓之箭、蓄势如虹。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增强建设生态文明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万众一心,矢志不移,把十堰建成山清水秀、天蓝气洁、环境优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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