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7]4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报考基本条件的,均可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2007年10月25日至11月8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本人应持身份证(军人持军人有效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明和本人近期(半年内)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到县会计局(县财政局三楼)报名,填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卡,报名时应带的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无效。参加了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要认真填写身份证号和2007年度考试的档案号。联系电话:4225165。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考生可在报名时预订考试资料、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2008年5月17日、18日举行考试。竹山报名考生统一在十堰市考点参加考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各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如下:初级资格:5月17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中级资格 :5月17日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经济法, 5月18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特此公告。
竹山县财政局
二OO七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