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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武部部长郭峰就今冬我县征兵工作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 2007-10-25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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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日前,记者就应征青年及家长关心的几个问题采访了县人武部部长、县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郭峰同志。
  问:我县今年征兵工作的大体安排是怎样的?
  答:大体分为五个阶段:10月24日以前为组织准备阶段,各单位召开会议,会议精神传达到乡镇、村组,安排有关工作,健全工作机构,组织人员培训,核定预征对象;10月25日至11月4日为宣传发动阶段,主要进行宣传发动报名、目测和初审、初检工作;11月5日至14日为组织体检阶段,组织初审初检合格人员进县站体检、复查;11月15日至12月10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政审、走访和定兵;12月11日至31日为送兵阶段,做好新兵交接、运输和征兵工作总结。
  问:今年征兵工作有哪些新特点?
  答:今年征兵工作同往年相比有四个新特点、新要求。一是文化程度要求高。征集对象文化条件调整为农业户口青年必须是初中以上学历,非农业户口必须是高中以上学历(含职高、技校)。为军兵种部门特殊专业征集的新兵,文化条件为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含职高、技校)。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新兵征集比例要达到50%以上。在校大学生的征集不受名额限制,合格一个走一个。二是体检要求更严。继续对所有应征青年进行心理检测,并继续进行艾滋病和吸毒检测。三是进一步规范征接兵方式。总部和军区将继续推行以减少接兵人员、缩短接兵时间为主要方式的征接兵改革,按照要求扩大征集部门试行到部队送兵的范围,部分部队只派少量接兵干部,提前3—5天到接兵地点接兵,接兵干部不参加新兵征集过程。四是征集数量有所增加。全县今冬征兵任务比去年略有增加,且兵种相对较好。
  问:公民应征入伍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男性公民2007年12月31日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的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07年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应征青年的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和有关规定执行。
  问:适龄青年应如何报名应征?
  答:适龄青年经过兵役登记并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应首先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由所在乡(镇)目测、初检、初审后,按上级规定的进站人数,选拔年龄、文化、政冶、身体符合条件,并且各方面优秀的预征对象参加县组织的体检。对身体合格人员,经公安部门政审合格、征接双方走访合格,提请县定兵会议讨论确定,由县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然后在指定的地点换装、交接和乘车,由接兵干部带到部队。另外,外出打工青年因故在9月份未参加兵役登记的,可以在征兵工作开始前补登。返乡报名时,应带齐打工所在地公安部门及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问:关于对在校大学生的征集是如何规定的?
  答:今年在校大学生征集工作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本人自愿的原则。征集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必须是本人自愿,不得以行政命令进行干预。二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在校大学生的报名、体检、政审和审批定兵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其中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政审材料由原籍县级征兵办公室负责协调办理),以征集本省户籍在校大学生为主。三是坚持照顾个人利益的原则。依据现行的在校大学生征集政策和优待办法,服现役时没有修完学业的,原就读学校应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可以复学,这样可以满足部分在校大学生携笔从戎、保家卫国的愿望。
  问:适龄青年家长在征兵过程中应注意什么事项?
  答:一是要鼓励和支持子女报名参军。部队是一所教育和培养人的“大学校”,青年人到部队可以得到全方面的锻炼,终生受益,作为家长要算好政治和经济帐,不能只顾眼前利益。二是了解征兵政策。家长应主动到乡镇和事业单位武装部了解和熟悉征兵的有关政策规定,特别是应征青年入伍的条件、程序和征集时间等要搞清楚,以协助子女按照正规程序和要求报名应征。同时,对子女的病史、年龄、现实表现等问题,家长要如实反映,不得隐瞒实情。
  问:在今年的征兵工作中,应如何把好新兵的质量关?
  答:一是要严格按照征兵政策办事。坚决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和省、市、县关于做好2007年征兵工作的通知精神。二是要把好“五关”,即基层推荐关、体检关、政审关、文化关、定兵关。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制。在体检上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在政审上实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同时实行各级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哪个单位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况追究领导的责任。四是严格廉洁征兵。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和新闻舆论部门的监督作用,继续坚持“四公开(公开征兵政策、征集条件、体检政审合格名单和定兵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对受到举报的由县征兵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加大惩处力度,对在征兵工作中发现违规违纪的人和事,无论是领导干部、征兵工作人员,还是接兵干部,只要证据确凿,必须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问:对在征兵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应如何举报?
  答:实行廉洁征兵,防止不正之风是确保新兵质量的重要措施,群众举报是发现和纠正征兵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主要途径。对基层单位和征接兵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敲诈勒索、收受贿赂、乱收费、乱摊派等违纪行为,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进行举报。今年,我县将把廉洁征兵作为征兵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接受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县征兵办公室专门成立了纪检监察小组,设立了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具体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县纪委4225331,县人武部纪委4231739 ,县征兵办4231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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