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李琴(竹山县田家坝镇两河村人):
本院受理杨昔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田家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李琴(竹山县田家坝镇两河村人):
本院受理杨昔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田家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