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
关于禁止在民族路、人武部军事通道停车、摆摊卖菜的
公 告
经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禁止在民族路(原广场东路)、人武部军事通道停车、摆摊卖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08年6月11日起,禁止所有机动车辆在民族路(原广场东路)停放,需停放的机动车辆可到堵河大桥东头停车场按规定有序停放。
二、从2008年6月11日起,禁止在民族路(原广场东路)、人武部军事通道摆摊、卖菜,原来在上述路段摆摊、卖菜的业主以及沿街叫卖的商贩一律到宏发农贸市场规范经营。
特此公告。
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