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
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 2008-06-12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字体大小:
打印
返回

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王勇:
  本院受理原告余照东诉你及周少艳、李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8)竹民一初字第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与李静共同偿还余照东借款55000元及其利息,周少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姜琴(湖北省竹山县双台乡普渡村人):
  本院受理王祥贵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打工,地址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00八年六月十日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热门
媒体矩阵
  • 民生码上见
    民生码上见
  • 竹山便民服务
    竹山便民服务
  • 竹山特产云超市
    竹山特产云超市
  • 今日竹山报
    今日竹山报
  •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 云上竹山客户端
    云上竹山客户端
  •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