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至5月,全县共完成财政收入5122.8万元,占年度预算15500万元的33.1%,同比增长6.1%。其中国税完成1676.5万元,占年度预算4800万元的34.9%;地税完成2556.2万元,占年度预算9500万元的26.9%;财政完成890.1万元,占年度预算1200万元的74.2%。另外,社会 保障基金收入完成1045.3万元,同比增长19.1%,增收167.4万元。
元至5月,全县纳税额在万元以上的纳税大户205户,纳税3436.6万元,占元至5月全县财政收入的67.1%,与上年同期比,净增19户,增收258.1万元。其中纳税额在300万元以上1户,纳税380.4万元,占元至5月全县财政收入的7.4%,与上年同期比,户数持平,增收53.1万元;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2户,纳税461.4万元,占元至5月全县财政收入的9%,与上年同期比,净增1户,增收172.4万元;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6户,纳税821.4万元,占元至5月全县财政收入的16%,与上年同期比,净增2户,增收152.4万元;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4户,纳税293.8万元,占元至5月全县财政收入的5.7%,与上年同期比,减少2户,减收146.1万元。
为表彰和鼓励先进纳税人,现将2008年元至5月全县纳税额在1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予以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