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征集2008年度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征集对象
今年,征集对象要逐步从农村青年、城镇待业青年调整为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上述各级各类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2009年毕业的,也可以确定有参军意愿的学生为预征对象,今年征兵开始时如因实习期未满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可以将参军入伍视为实习,入伍后由学校补发学历及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和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函授、自考类院校的学生不包括在上述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范围之内。
二、择优确定预征对象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选定工作,在兵役登记的基础上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调查摸底。在各级各类院校开展兵役登记的同时,会同教育部门适时组织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意向调查摸底,摸清其思想动态,专业等情况,并向学生告知报名等有关事项。
2、组织报名。院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各级各类院校组织应届毕业生报名,学生管理部门具体承办。组织报名通常在应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前完成,因实习或其他原因耽误报名的,可推迟到9月1日。
3、确定对象。院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和院校,适时组织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初审,把思想觉悟高、身体条件好、学习成绩优良、积极要求参军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告知其参加征兵报名、体检的有关事项。政治初审按照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重点审查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现实表现。应届毕业生身体初检时,高中学历右眼裸视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完善手续。对已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院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院校组织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院校学生管理部门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进行鉴定,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印章,联系电话填写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办公电话;县级兵役机关对是否确定学生本人为预征对象填写结论意见.武装部长长签字,加盖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印章,联系电话填写武装部值班电话。《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填写完后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存根由县级兵役机关留存备查。
三、优先征集政策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兵役机关报名、体检,享受以下优先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报名前10日,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当地兵役机关应当认真受理,及时安排。已将户口迁到学校办理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进行报名。已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当年选择参军的,在高校所在地报名,按征集在校大学生相关规定办理,享受在校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
2、优先体检政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5日,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县级兵役机关要全部安排其上站体检。组织应届毕业生政审时,《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
3、优先审批定兵。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时,要安排教育部门和院校有关人员参加。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届毕业生定兵后,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县级兵役机关要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充分考虑教育部门、学校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同等条件下,应届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学技术等方面优先。
四、做好优待安置工作
要重视应届毕业生入伍、退役后的优待安置工作,采取积极措施,以调动他们参军入伍、献身国防的积极性。对征集的普通本科、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退役后,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对征集的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仍按照城乡有别的相应政策予以接收安置;对已考取全日制高等学校并办理入学手续后入伍的,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我县征集2008年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工作已全面展开,凡有参军入伍、献身国防意向的应届毕业生请于8月20前向当地乡镇武装部咨询、登记报名,也可向县人武部军事科咨询、登记报名。
联系地址:竹山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
联系电话:0719--4231726 13597896338
联系人:张 海 毛达清
一、调整征集对象
今年,征集对象要逐步从农村青年、城镇待业青年调整为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上述各级各类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2009年毕业的,也可以确定有参军意愿的学生为预征对象,今年征兵开始时如因实习期未满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可以将参军入伍视为实习,入伍后由学校补发学历及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和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函授、自考类院校的学生不包括在上述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范围之内。
二、择优确定预征对象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选定工作,在兵役登记的基础上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调查摸底。在各级各类院校开展兵役登记的同时,会同教育部门适时组织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意向调查摸底,摸清其思想动态,专业等情况,并向学生告知报名等有关事项。
2、组织报名。院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各级各类院校组织应届毕业生报名,学生管理部门具体承办。组织报名通常在应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前完成,因实习或其他原因耽误报名的,可推迟到9月1日。
3、确定对象。院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和院校,适时组织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初审,把思想觉悟高、身体条件好、学习成绩优良、积极要求参军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告知其参加征兵报名、体检的有关事项。政治初审按照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重点审查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现实表现。应届毕业生身体初检时,高中学历右眼裸视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完善手续。对已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院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院校组织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院校学生管理部门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进行鉴定,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印章,联系电话填写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办公电话;县级兵役机关对是否确定学生本人为预征对象填写结论意见.武装部长长签字,加盖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印章,联系电话填写武装部值班电话。《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填写完后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存根由县级兵役机关留存备查。
三、优先征集政策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兵役机关报名、体检,享受以下优先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报名前10日,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当地兵役机关应当认真受理,及时安排。已将户口迁到学校办理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进行报名。已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当年选择参军的,在高校所在地报名,按征集在校大学生相关规定办理,享受在校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
2、优先体检政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5日,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县级兵役机关要全部安排其上站体检。组织应届毕业生政审时,《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
3、优先审批定兵。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时,要安排教育部门和院校有关人员参加。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届毕业生定兵后,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县级兵役机关要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充分考虑教育部门、学校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同等条件下,应届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学技术等方面优先。
四、做好优待安置工作
要重视应届毕业生入伍、退役后的优待安置工作,采取积极措施,以调动他们参军入伍、献身国防的积极性。对征集的普通本科、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退役后,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对征集的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仍按照城乡有别的相应政策予以接收安置;对已考取全日制高等学校并办理入学手续后入伍的,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我县征集2008年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工作已全面展开,凡有参军入伍、献身国防意向的应届毕业生请于8月20前向当地乡镇武装部咨询、登记报名,也可向县人武部军事科咨询、登记报名。
联系地址:竹山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
联系电话:0719--4231726 13597896338
联系人:张 海 毛达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