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县国税局召开黄姜加工企业税收规范化管理座谈会,根据座谈讨论结果,该局将对黄姜加工企业的税款抵扣推行实耗定额管理,核定企业每生产1吨皂素黄姜用量为160吨,以此为依据计算其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同时加强了发票代开管理,对不同意按实耗定额抵扣税款的企业,由其出具相关的证明和纳税资料、农副产品收购凭证由国家税务机关监管代开,严格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税款。(陈晗 李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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