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工商局、竹山县物价局、竹山县纠风办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纠正公共服务行业
损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治理工作的
公 告
为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权利,设置“消费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权益的问题,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纠风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治理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规范整治范围
移动、电信、联通、邮政、供电、供水等公用企业单位
二、 规范整治内容
规范主体资格,纠正违法经营;规范格式合同,纠正违法合同;规范经营服务收费,纠正乱收费行为;规范广告宣传,纠正虚假欺诈行为;规范经营行为,纠正强制交易等不正当行为;规范消费者的投诉处理情况,纠正漠视消费者投诉的行为。规范公共服务行业经营秩序,创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全县公共服务行业服务质量进一步好转。
三、时间安排
此次规范整治从12月中旬开始,至2009年3月底结束。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消费者民主评议、公布评议结果四个阶段。评议结果分消费者满意单位、消费者基本满意单位、消费者不满意单位三个等次。评议结果向县政府、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汇报,向公共服务企业进行通报,向公共服务企业的主管部门反馈。
四、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电话:12315 12358 办公电话:4223819
二OO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