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2009年纵横大道二期路灯
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竹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受竹山县建设局委托,对其“竹山县纵横大道二期路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ZSGPC2009-11
二、项目名称:竹山县纵横大道二期路灯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一)、货物名称:九火中华灯
(二)、货物型号及要求:
1、灯杆为等径杆165mm,壁厚5mm,灯体高度为9.5米。
2、花轿头上盖φ1300mm,下盖φ1000mm。板材壁厚3.75mm,花轿站柱壁厚4mm,花轿总高1760mm。
3、中程高度为1500mm,上口直径600mm(对角)、下口直径450mm(对角),整体框架为铝制品,壁厚为4mm,花瓣为铝件,壁厚为8mm,尺寸为200mm×170 mm×1000 mm(高)。
4、弯臂为直径32mm,壁厚为3mm,灯碗为铝件,弯臂与花轿衔接不得有晃动,螺旋拉丝不少于5扣,能抗8级风。白色灯罩为进口PMMA材质,要求为螺旋扣丝,抗8级风,直径为500mm,内置50W白色GE节能灯。
5、法兰厚度为20mm,对角直径为φ420mm。
6、整组灯热镀后喷塑,灯杆为冰白色,花轿中程底座为古铜色,紧固件为不锈钢,所有电器为正宗GE牌,镀锌层厚度大于8μm,镀锌层和喷塑厚度大于140μm。
(三)、数量:灯具150套(含安装、调试)。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付竹山县建设局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提供本次招标的供应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市场和售后服务信誉好,近三年在我县及外地未出现重大供货质量事故。
3、投标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路灯送到指定地点。
4、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灯具的相应资质。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和电器部分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书;
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灯具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从业人员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报名时提供以上原件,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
6、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7、投标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队伍简介。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凡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必需交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未中标的由招标方在三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使用三个月合格后由招标方无息退还,如果中标方违约,招标方将不予退还保证金。
2、确定合格供应商办法:招标方将组织专家对投标人资格及投标货物相关参数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招标方将通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3、投标报名起始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5月22日18时前,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逾期报名的将不予受理。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地点:竹山县综合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七楼)
联系人:竹山县城建局 黄德全
联系电话:0719—4232013 13508674660
联系人:竹山县综合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陈 燕
联系电话:0719——4230677 13294221386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