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
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6月16日蔬菜和肉食品消费大户
到西关大市场采购情况的通报
自6月9日西关大市场规范管理座谈会以来,城区有食堂的单位、机关、学校、酒店、宾馆、超市和广大餐饮业主、居民,以及部分有机关食堂的乡镇,都能积极响应号召,自觉主动到西关大市场采购蔬菜和肉食品,有力地促进了西关大市场繁华有序,正常运行。特别是消防大队,虽然在食堂用餐的人员只有35人,但为了支持西关大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大队长徐熙春不仅要求食堂每天所用的蔬菜和肉食品全部在西关大市场采购,而且还亲自带领采购人员到西关大市场现场监督采购。根据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的要求,现将城区及部分乡镇蔬菜和肉食品消费大户6月16日到西关大市场采购情况通报如下:
擂鼓镇政府机关食堂采购价值318.4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潘口乡政府机关食堂采购价值142.65元的蔬菜;
竹山一中采购价值786元的蔬菜;
职教集团学校采购价值626.7元的蔬菜;
县直幼儿园采购价值346元的蔬菜;
消防大队采购价值169.9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武警中队采购价值66.7元的蔬菜;
竹山宾馆采购价值862.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翠园大酒店采购价值129.5元的蔬菜;
人和宾馆采购价值83元的蔬菜;
长城宾馆采购价值220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喜团圆美食广场采购价值22.4元的蔬菜;
梦林庄园采购价值46.5元的蔬菜;
柯胖子快餐店采购价值94元的蔬菜;
寿康永乐超市批发价值3600元的蔬菜;
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食堂采购价值107.0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西关大市场工程项目部食堂采购价值156.7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庸都宾馆、得月宾馆、长乐大酒店、东城宾馆、汉江宾馆、烟草宾馆、信合大酒店、春竹酒楼、小南国太子湘菜馆、鑫城新合作超市等单位没有到西关大市场采购蔬菜和肉食品。
鉴于以上情况,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决定对擂鼓镇、潘口乡、竹山一中、职教集团学校、县直幼儿园、消防大队、竹山宾馆、翠园大酒店、长城宾馆等9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