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县财政局将全县14.5万亩退耕还林补助金3335万元资金拨付到17个乡镇财政所专户,由财政干部在元月15日前直发到退耕还林农户手中。
为了确保退耕还林钱粮直发到户,县财政局要求在兑付工作中,杜绝将资金拨付到村,严格按林业部门认定、公示的面积和分户登记表,对居住集中、交通便利的农户,通过信用社分户把资金打入农户“一折通”,对居住偏远、交通不便的及外出打工农户,由乡镇财政所专管员进村入户凭户主身份证、退耕证、粮食直补证将资金兑付到农民手中。 (党世根 罗煜 吴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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