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的要求,现将蔬菜和肉食品消费大户7月7日到西关大市场采购情况通报如下:
消防大队采购价值83.8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武警中队采购价值22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竹山宾馆采购价值812.3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翠园大酒店采购价值585元的蔬菜;
喜团圆美食广场采购价值591.6元的蔬菜;
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食堂采购价值82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东城宾馆、烟草宾馆、长乐大酒店、长城宾馆、庸都宾馆、得月宾馆、信合大酒店、人和宾馆、汉江宾馆、梦林庄园、柯胖子快餐店、寿康永乐超市、鑫城新合作超市、西关大市场工程项目部等单位没有到西关大市场采购蔬菜和肉食品。
鉴于以上情况,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决定对武警中队、竹山宾馆、翠园大酒店、喜团圆美食广场等4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消防大队采购价值83.8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武警中队采购价值22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竹山宾馆采购价值812.3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翠园大酒店采购价值585元的蔬菜;
喜团圆美食广场采购价值591.6元的蔬菜;
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食堂采购价值82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东城宾馆、烟草宾馆、长乐大酒店、长城宾馆、庸都宾馆、得月宾馆、信合大酒店、人和宾馆、汉江宾馆、梦林庄园、柯胖子快餐店、寿康永乐超市、鑫城新合作超市、西关大市场工程项目部等单位没有到西关大市场采购蔬菜和肉食品。
鉴于以上情况,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决定对武警中队、竹山宾馆、翠园大酒店、喜团圆美食广场等4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