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我县执行国家粮食直补政策的第三个年头,今年的粮食直补政策有何变化?我县怎样贯彻执行今年的粮食直补政策?记者为此采访了县财政局局长华新宇同志。
记者(以下简称记):2006年的粮食直补政策有哪些变化?
华新宇(以下简称华):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今年粮食直补继续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保持粮食直补政策的基本稳定,与以前年度相比较有三个变化:一是今年粮食直补面积要依据去年各乡镇上报并经县政府核准的小麦、稻谷、玉米三大品种的实际种植面积计算补贴资金,而不是以当年的实际种植面积计算补贴资金;二是补贴标准提高了。以前两年,我县粮食直补资金亩平只有1.55元,今年亩平增长到6元,资金总量由74万元,增加到289万元。三是补贴兑现时间提前了。以前年度都是在5月份以后才开始发放补贴款9月底才结束,而今年省政府要求在4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全部兑现到农户手中。
记:资金由哪个部门发放?如何确保操作到位?
华: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一律由财政部门负责发放到位。根据上级规定,结合竹山实际,我们制定了一套严格的操作规程,必须坚持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补贴范围。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种植小麦、稻谷、玉米三大品种的农户(含农业企业)给予补贴;统一补贴时限。全县统一在2006年4月底前,将粮食直补资金一次性兑付到农户;统一补贴标准。按照2005年经核实后的农户实际种植面积,每亩按6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统一计算依据。全县统一按照农户三大品种的实际种植面积乘以亩平补贴标准,即为该农户应得的补贴资金;统一发放程序。全县按照一种计算依据,一个补贴标准将粮食直补资金计算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农户后张榜公布5—7天,开始向农户兑现发放现金。
记:今年种植面积大于上年种植面积怎么补发?
华:农户当年实际种植大于上年面积的,待8月底财政、农业部门核实后,下一年度予以补发。
记:如何用最直接、简便的方式将资金兑付到种粮农户手中?
华:为了方便农户,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对离乡镇信用社较近的村,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活期存折”发放,对离乡镇农村信用社较远的村,由财政所专管员直接到农户发放现金。
记:财政所在向农户发放直补资金时,能否代扣有关款项?
华:各乡镇财政所无论是用哪种方式发放补贴资金,都必须由农民签收,不得由乡镇部门和村组集中代领转付,不得抵扣任何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兑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