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依据湖北省竹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竹财采计【2009】14号计划函要求,竹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受竹山县卫生局的委托,将对该局一批医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SWS2009-01
二、采购项目名称:竹山县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
三、采购内容:
A包:数字黑白超声波诊断仪3台。
B包:心电监护仪5台。
C包:新生儿抢救台3台、观察床(钢制)200张、治疗台200台、输液架300个、贮槽400个、血压计250台、听诊250件、小型器械包100个。
D包:救护车4辆。
以上设备器械参数及配置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产品注册登记或许可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属计量器具类产品的还必须提供该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产品合格证书》原件。报名时,提供原件的同时,提供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
3、救护车投标人报名还应具备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公司在十堰市范围内有长期的售后服务点;公司具有代理产品证明文件。
4、具有良好供货、服务能力及商业信誉,所投产品须在本省有生产厂家指定的售后维修服务机构。
5、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09 年8月14日至 2009 年8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至下午3:00至5:30止(北京时间)。
2、报名地址: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七楼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股)。
3、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招标共分四个包,有资质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售后不退。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 燕
电 话:0719-4230677 13294221386
联系地址: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七楼(综合招投标中心)
二OO九年八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