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
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8月13日蔬菜和肉食品消费大户
到西关大市场采购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的要求,现将蔬菜和肉食品消费大户8月13日到西关大市场采购情况通报如下:
消防大队采购价值186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武警中队采购价值570.7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竹山一中采购价值939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竹山宾馆采购价值1627.6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长乐大酒店采购价值406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翠园大酒店采购价值1032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武陵峡粗粮馆采购价值265.1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庸都宾馆采购价值284.8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溢水超市采购价值2917.32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汉江宾馆采购价值1673.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喜团圆美食广场采购价值781.6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东城宾馆采购价值857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醉香隆酒店采购价值578.2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食堂采购价值162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信合大酒店、烟草宾馆、得月宾馆、长城宾馆、人和宾馆、柯胖子快餐店、寿康永乐超市、鑫城新合作超市等单位没有到西关大市场采购蔬菜和肉食品。
鉴于以上情况,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决定对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竹山一中、竹山宾馆、长乐大酒店、庸都宾馆、翠园大酒店、汉江宾馆、东城宾馆、喜团圆美食广场、溢水超市、武陵峡粗粮馆、醉香隆酒店、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等14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