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竹山县人事局
竹山县监察局
竹山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关于招聘5名乡镇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服务站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乡镇计划生育技术人员。
一、报名资格和条件
年龄在25岁以内(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身体健康,思想政治合格,能吃苦耐劳,愿意投身人口计生事业的应届或往届卫生专业大中专全日制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竹山县人口计生局科技股(三楼)。电话:0719-4231362,联系人:徐武、周神明;报名证件: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有执业资格证也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报名费每人100元。
(二)资格审查。由县监察局、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县人事局和县人口计生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然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总分为100分。对于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护士资格证者,笔试成绩加1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确定的最后一个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均可参加面试。考生务必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三)体检考核。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入选。体检按照国家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而产生的招聘职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自理。
(四)公示和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在竹山电视台、竹山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县人口计生局与拟聘人员签订首期3年的《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分三部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社会保障。基本工资参照我县事业单位当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标准执行,其余两部分参照现有乡镇服务中心人员标准落实。
三、时间安排
公告日期:8月20日-8月27日;
报名时间: 8月21日至8月29日。每天8:00—11:30;15:00—17:30;
笔试时间: 8月30日上午8:30-11:30;
面试时间: 8月31日下午3:00-5:00;
体检考核:9月1日;
公示日期:9月2日-9月8日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19-422533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口计生局负责解释。
二00九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