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县华康公司经理紧紧握着县国税稽查局局长陈学文的手,感慨地说:“你们这种公开的稽查和周到的服务,查出了我对你们的敬佩和感激。”这是该局实施阳光稽查后,纳税人发出的共同心声。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稽查执法,该局积极深化阳光稽查,提高了稽查工作透明度。对列入检查范围的企业,在查前送达通知书,提前通知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纳税人整改期限等;定案中随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每检查完一户纳税人,就召开见面会反馈检查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听取纳税企业的意见,提出整改建议,此后,根据案情和被查人的态度由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公开定案;结案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检查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这种阳光稽查方式,真正把稽查业务和稽查制度公开化,有效遏制了“人情税”及不廉行为的发生。截止目前,共对12户纳税人实施了阳光稽查,被查人对这种透明执法措施都深表赞赏。 (冯正权 王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