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纪略
近日,记者获悉:县财政、人行、审计、监察前不久联合发出了《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建立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意见的通知》,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的一切开支和资金往来都将通过零余额帐户办理。应该说,这不仅是进一步完善以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也是从源头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的治本之策。
2004年以来,县财政局坚持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财政改革相结合,调整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促进和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组建机构,构筑大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平台。2004年先后组建财政监督检查局和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去年7月又成立非税收入管理局,他们既各司其职,又紧密配合,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向纵深推进,基本实现了“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支分离、规范管理”的目标,进一步规范了各单位财务收支行为,从根本上加强了财政监督管理。
建章立制,建立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县财政局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以健全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促进改革,规范财政运行为目的,从实际情况入手,不断完善、制定各项监督检查制度,相继转发或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法规和制度,逐步构建了收支并举,内外并重,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管工作机制,不仅保证了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杜绝了检查不规范、程序不到位等情况的发生,理顺了关系,促进了我县财政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了新形势下财政监管职能的履行。
横向联合,强化监督手段。三年来,县财政监督检查局不断加强和改进与执法执纪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县纪委监察局、财政监督检查局联合执纪执法工作办法》、《县财政局与检察院执法工作联络办法》等制度的规定,经常与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交换信息,做到对同一案件联合检查、处理,并同时予以规范。今年初,财政监督检查局又与审计局达成一致意见,对同一单位同一违纪问题,双方检查资料相互利用,一方未涉及的问题,另一方检查出来的,由检查方处理。如此一来,不仅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力度,也避免了行政执法中的重复处罚。
突出重点,提高监督质量。财政监督检查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在注重与财政内部各业务科室搞好协调配合,谋求检查资料信息共享,形成财政监督合力的基础上,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放到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执行财税法律法规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群众举报案件、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内部监督管理上来,全面提高了财政管理效率,增强了监督效果。
三年来,县财政监督检查局以监督检查为手段,共处理纠正违纪资金1000多万元,全部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倒帐、调帐或补缴入库,促进了各项财经法律、法规的执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弓 长 胡明升 贺德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