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县社会化发放各类优救资金达1685万余元。
我县现有各类优救对象22000余人。为维护好各类群体的切身利益,县财政局自2002年7月在全市率先推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社会化发放以来,先后对优抚救助对象抚恤补助救助资金、农村散居孤儿救助资金等优救资金实行了社会化发放。
在推进优救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中,县政府将直发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建章立制,与民政、金融等部门建立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加强管理,县民政局于每月20日前将《资金发放花名册》送达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于当月25日前将应拨资金划拨到信用联社,信用联社将资金拨付到各信用网点,各网点将资金打入个人帐户,各类优救对象凭存折、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直接到所在网点领取资金;广泛宣传,通过《今日竹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社会化发放政策规定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还举行了银行直发首发仪式;成立相关部门联合专班,分赴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实行上网公开,对优救资金的拨付、使用、结存情况通过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进行信息披露,主动接受了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优救资金的社会化发放,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提高了政策、待遇落实的透明度,有效地规避了资金被滞拨、截留、挪用,确保了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促进了社会保障的公平与共享。 (邵 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