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口乡小漩村林光富不慎遗失2008年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权属清楚,证号:竹山国用(2008)第401288号,401289号,该宗土地坐落于潘口乡小漩村居委会三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我局对林光富申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事宜已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征询异议,请与该宗地有关的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主张其权利。公告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为其重新补发土地使用证,原土地使用证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竹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8月5日
特此公告
竹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