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县金峰实业公司诚信纳税事迹
“税期绝不拖延,税款绝不拖欠”这是县金峰实业公司经理刘登军一贯观念。公司多年来始终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依法使用发票,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坚持按章纳税,成为税务机关信得过的纳税企业。
金峰实业公司是县供电公司下属二级企业,主要从事高压线路及设备安装、调试和供电器材的经营。自2004年创建以来,坚持以诚信作为发展的原动力,先后参与城网改造、户户通电工程及汉江集团在我县高压输电线路等大型工程,其施工质量赢得了客户信任,实现了企业的良性发展,年交国地税近80万元。
在多年的经营发展中,公司一班人深刻体会到,按章纳税是一个法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和职责。为此,公司从制度建设入手,结合企业实际,不断完善修订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平时严把会计审查关,要求每笔业务都必须有合法的发票为原始凭证,真正发挥财务的监督职能作用;同时严格税金申报程序,做到认真细致,逐月按发生的业务逐笔顺序造册登记,由专人负责登记,做好签发、签收手续,做到真实,准确。由于着力对内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财务管理,从源头上控制税源的流失,多次在税务部门组织的财务审查中得到好评。
诚实做人、老实做事是公司传统。2005年公司承建了多批项目,但有不少单位由于资金原因,工程启动或完工后,工程款却不能及时划拨到帐,年终时外欠应收款达400多万元,应缴税款一时没有着落。有人说,人家欠我们钱,税款就拖一拖,但经理刘登军却说:“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做了工程就得交税,不能不讲诚信。”为了上缴税款,公司向银行借贷30多万元,及时上交税款。
由于纳税诚信度好,金峰实业公司多年来税款申报率和入库率始终保持着双百记录,多次被税务部门授予纳税“明星企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苗东升 瞿世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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