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公安消防大队营房及政府应急救援中心场平工程招标公告
竹山县公安消防大队营房及政府应急救援中心场平工程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本招标工程的发包人为竹山县公安局,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竹山县公安消防大队营房及政府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场平工程,建设工期为2个月。
二、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报名资料:凡具备资格的申请人,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类似施工合同(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于(北京时间)2010年11月8日至2010年11月12日上午8:00至12:00分和下午2:30至17:30分前在竹山县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股报名。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必须于2010年11月12日17:30分前送至竹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综合服务股,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山网、今日竹山报和竹山县综合招投标网站上发布。
七、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竹山县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股(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七楼)
联系人:余建 电话:15671920218
陈燕 0719—4230899 13294221386
二0一0年十一月八日
竹山县公安消防大队营房及政府应急救援中心场平工程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本招标工程的发包人为竹山县公安局,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竹山县公安消防大队营房及政府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场平工程,建设工期为2个月。
二、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报名资料:凡具备资格的申请人,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类似施工合同(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于(北京时间)2010年11月8日至2010年11月12日上午8:00至12:00分和下午2:30至17:30分前在竹山县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股报名。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必须于2010年11月12日17:30分前送至竹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综合服务股,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山网、今日竹山报和竹山县综合招投标网站上发布。
七、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竹山县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股(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七楼)
联系人:余建 电话:15671920218
陈燕 0719—4230899 13294221386
二0一0年十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