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2011年4月竹山县宇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正式委托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竹山县霍河一级(碾子湾)水电站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的名称:竹山县霍河一级(碾子湾)水电站
项目概要:霍河属汉江最大支流━━堵河水系的一大支流,发源于房县与神农架林区交界的天平山,干流全长103Km,集水面积784.2Km2(其中在房县境内段称杨叉河,流域面积603.2Km2),多年平均流量11.06m3/S,总落差467m。
霍河一级(碾子湾)电站为霍河梯级开发中竹山段的第一级,整个梯级开发中的第七级。翻板闸低坝位于竹山深河乡两道村桑坪,溢流堰顶高程414.0m,翻版闸门高4m,坝址正常蓄水位418.0m;引水道长6.07km,引至下游霍河水库库尾碾子湾修建前池、厂房发电。装机10MW,属Ⅳ等小(2)型工程。
二、项目规划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规划单位的名称:竹山县宇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湖北省竹山县城关镇千福广场4#楼1单303室 邮编:4422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07282278
三、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38号 邮编:430072
联系人:冯桃辉 电话:027-87643500 电子邮件:yiyezhiqiu7412@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 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 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 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 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 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 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7) 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
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环境影响识别与环境保护目标;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6)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
7)公众参与;
8)执行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你是否支持建设该水电项目
你认为该水电建设将会产生哪些方面的正面或负面作用
你认为该水电建设会产生哪些环境问题
你对该水电建设过程中以及运行后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告知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竹山县宇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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