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 公安局 工商局 质监局
关于联合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市场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规范经营市场秩序,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决定在全县联合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市场专项整治。现通告如下:
严禁无证生产经营、非法采购、违规储存烟花爆竹;严禁非法运输、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严禁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流入市场。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安监、公安、工商、质监部门分别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给予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对暴力抗法、阻碍专项整治行动正常开展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鼓励广大市民对涉及非法制销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 2 1 1 0。
特此通告。
竹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竹山县公安局
竹山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竹山县工商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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