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小额担保贷款:是指农信社向服务辖区内具有农业户口的农民发放的,由自然人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1)贷款对象。农户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在农信社服务辖区内居住,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资信良好,无不良嗜好及不良信用记录;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资金总需求30%以上的自有资金;在农信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农信社规定的其他条件。(2)贷款用途。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农机具购置、经商、小型工程承包、自建住房、高中及以下阶段子弟学费、务工费用等。(3)贷款限额。除高中及以下阶段子弟学费和务工费用贷款限额为5000元外,其余贷款最高限额5万元。(4)贷款期限。可以跨年度使用,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5)保证人的条件。以下自然人可以作为保证人:在农信社服务辖区内有固定住所,有稳定可靠收入来源的农户户主或农户家庭主要成员,一户仅限一人对外提供担保;在农信社所属县域范围内的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金融、通信、能源、烟草、邮政等垄断性企业的正式在编在岗、有稳定薪酬收入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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