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开承诺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要求,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牢固树立“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部门和行业新风,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权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高效。增强办事透明度,实行阳光作业。简化办事程序,强化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2、服务为民。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强化公仆观念和服务意识,完善便民措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优质文明服务水平。
3、廉洁奉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对行评工作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自觉接受配合行评领导小组的评议和检查,并向社会公布。
4、政务公开。司法行政机关及各法律服务单位向社会公开承办业务的范围、程序,收费项目、标准。
5、接受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箱、投诉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 422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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