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得胜卫生院人员清理公告
为稳步推进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61号和《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竹政办发[2011]61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对我院在编不在岗人员公示公告如下:
刘海蛟同志,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你于30日内回本单位参加竞聘,逾期不归者,单位将与其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按规定程序作事业单位人员自动离职处理。
得胜卫生院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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