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命名竹山县十大“美丽乡村”及“竹山新八景”的启事
为推进我县旅游事业的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挖掘、整理地域文化,县旅游局、县文体局、县农办、县新闻办拟联合开展一次推荐、评选、命名竹山县十大“美丽乡村”及“竹山新八景”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主题
1、推荐、评选、命名竹山县十大“美丽乡村”。
2、推荐、评选、命名“竹山新八景”。
二、目的意义
1、通过开展十大“美丽乡村”系列宣传、推介活动,评选、命名一批风光优美、资源丰富、文化丰厚、村容整洁、民风淳朴、特色鲜明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旅游开发“明星村”,促进、推动全县新农村建设及旅游开发工作进程,进一步增强广大村民“爱我家乡、建设家乡”的观念和责任感。
2、通过开展“竹山新八景”推荐、评选活动,命名、建设一批全县人民耳熟能详、代表竹山风光名胜水平的景点、景区,进一步提高竹山的知名度、美誉度,挖掘、整理地域文化,推进区域小旅游景点建设进程。
三、评选条件
十大“美丽乡村”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全县所有行政村都可作候选对象;竹山境内的所有景观都可作为“竹山新八景”的候选景点。主要评选条件如下:
1、风光优美。境内山水资源独特,生态环境好,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2、资源丰富。具有特色资源或特色产业,生活条件较好。
3、文化丰厚。有较为悠久的地域历史文化、民间文化,文化遗迹较多。
4、乡风文明。民风淳厚,风情独特。
四、活动方式
1、9月上旬正式启动。在《今日竹山》报纸、网站刊发《关于推荐、评选、命名竹山县十大“美丽乡村”及“竹山新八景”活动的启事》,组织、引导全县人民积极参与推荐、评选活动,通知各乡镇组织填报推荐表,推荐所在区域的“美丽乡村”和“新八景”候选对象。
2、组织记者对部分重点乡村和景点进行采访,在报纸、网站报道造势;组织网友对部分重点乡村和景点进行现场走访。
3、10月20日前后,组织相关专业人士,在网络民意的基础上,评出“竹山新八景”正式景点8个,并对外公布。
4、编辑出版本次评选活动专刊《美丽竹山》。10月下旬,对网民推荐、评选出的30个左右“美丽乡村”入围村,以每村一版的篇幅进行集中报道;对已评出“竹山新八景”的景点进行集中宣传。
5、组织评选十五美丽乡村。评选方式实行网络、电信投票与专业评委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络、电信投票占40%,评委投票占60%。
A、网络投票。10月20日开始,正式开通投票专网,由网民自由投票。每票计1分,至11月20日结束,为期一月。
B、电信投票。10月20日开始,电话或手机用户通过电信投票,每票计10分,至11月20日结束,为期一月。
C、11月底以前,组织旅游、文化方面的专业人士若干名,通过“评委现场投票60%+电信、网络投票40%”的方式,得出各村最终得分,并按得分高低最终评选出竹山县十大“美丽乡村”10名。
五、命名表彰
2012年元旦前,将组织专场颁奖晚会表彰授牌,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获评的十大“美丽乡村”、“竹山新八景”景点,组织新闻、文化界人士采风创作,集中宣传、推介。
竹山县旅游局 竹山县文体局
竹山县农 办 竹山县新闻办
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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