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液氧有限公司气站安全、合法生产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落实竹山液氧有限公司气站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发生,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合法经营,依法取得和按期换领燃气充装许可证和燃气经营许可证。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上。
三、建立健全的安全经营责任制,安全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安全重点部位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气站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六、定期组织开展气站全面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七、发生安全事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事故上报程序和要求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不瞒报,漏报、迟报和谎报。
八、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危及经营安全的工艺充装。
九、生产装置和安全设施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正常进行。
十、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及时修订。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队伍,确保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满足应急需要。
十一、完成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工作。
此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法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竹山液氧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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